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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4-008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4-008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四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协办复函

 

区城市管理局:

现将《关于大足区临时停车的建议》(第258号)的协办意见复函如下,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针对代表提出的增设停车位、在现有临停车位基础上增加部分收费停车位的建议,我局与贵局多次实地调研城区不同区域停车需求,并按照一路一策”“应划尽划原则科学设置停车泊位。2023年以来,已累计新增停车泊位562个,对17条道路已规划待建设1671个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

针对杨宗明、蒋瑞、曹晓代表提出的错时管理的建议,我局为方便群众,按照《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规定,在无法增设停车位的圣迹北路、佛都大道,圣迹湖公园、海棠湖公园环道等路段,科学设置夜停晨走的临时停车位,允许市民在17:30次日7:00临时停靠,极大程度的缓解了停车位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贵局沟通协调,按职能职责要求,最大限度释放路面停车潜力,规范停车秩序,为群众提供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函告。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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