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4-008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1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4-008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7-01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人大三届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唐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夜间车辆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241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夜间城市道路带病二三四轮车的督查和管理以及查处无证驾驶、带病行驶、靠中行驶等交通违法,规范行车秩序,保证交通安全严禁上路行驶”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交巡警支队棠香、龙水等勤务大队,在一早一晚高峰时段,围绕龙棠大道沿线设置二三四轮车交通违法整治检查点,对发现的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夜间乱变道、未开车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持续维护龙棠大道道路交通秩序。同时,我局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在龙棠大道沿线村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守交规、戴头盔、靠右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累计查处二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万余起,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4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800余份,切实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车辆通行秩序。
此答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朝梅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4年6月27日
(主动公开)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无 |
||
2 |
|||
3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