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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1-00093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1〕4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2781Q/2021-00093
[ 发文字号 ] 大足公安函〔2021〕4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成文日期 ] 2021-05-1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复函

 

邓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香山美地大门口增设红绿灯的建议》(第3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清明桥路是进出我区的重要城市道路,车流量大,加之路段周边住宅林立,确实存在人车抢行等安全隐患。2020年,我局在该路段增设了道路中心隔离设施后,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同时也在香山美地大门外增设了一组人行交通信号灯,确保行人过街安全。目前该路段车辆掉头处位于狮子山公园与清明桥之间,该方案是我局根据该路段实际情况并综合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通秩序专家意见确定的,侧重考虑的是解决清明桥路早晚高峰车辆缓堵问题并兼顾周边小区出入需求。如在狮子山公园与小广场之间设置车辆掉头处,因距离小广场信号灯过近,更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加之该路段道路较窄车辆无法一次性完成掉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故不适宜在此处设置车辆掉头处

感谢您对大足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

此复函已经区公安局党委书记陈明平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22029

联系人:杨德兴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1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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