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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0-0002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0〕95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9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0-0002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公安函〔2020〕95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9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复函
姜道彬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大足区人民医院住院部出口公路设立人行横线的建议》(第2020[16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佛都大道是城市主干道,交通流量大,特别是区人民医院、圣迹湖公园、香国公园周边人流量集中。区人民医院住院部进出口均位于佛都大道,日常通行车辆较多,若在此处设置人行横道,车辆、行人通行都将受到影响,且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将降低佛都大道的通行效率。目前,三甲医院住院部进出口两侧的佛都大道与二环南路路口、佛都大道与棠凤路路口设置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距离均为200米左右,行人可到信号灯路口安全通过。同时,因两个信号灯路口相距较近,不宜在中间再设置信号灯,建议区级相关部门在区人民医院住院部设置人行过街天桥,确保行人安全过街。
此复函已经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宋伟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22029
联系人:陈新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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