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
留置中心运行维护费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R新增项目□ | |||||||
部门名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资金总额(万元) |
600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 |||||||||
项目立项 依据 |
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大足区留置中心作为片区留置中心由市纪委监委统一调配,承担全市纪检监察办案留置工作任务。 1.大足编委〔2018〕4号。 2.财经办件〔2018〕91号。 办理留置案件,留置中心共有公安留置支队民警、特勤150人,后勤人员13人,安保人员5人。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项目调研 |
2020年8月 |
2020年9月 | ||||||||
项目申报 |
2020年10月 |
2020年11月 | ||||||||
项目审核 |
2020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资金拨付 |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 ||||||||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
完成市纪委监委、我区纪委安排的留置任务,做好片区留置支队、办案人员后勤保障及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审查调查安全。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承担市纪委监委安排的办案工作和自办案件留置工作任务。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留置任务 |
10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2)制定项目扶持具体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1)统筹安排财务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与监控办法,做到协调有序、合作有力,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业务科室 |
年月日 (盖章) | ||||||||
预算科 |
年月日 (盖章) | |||||||||
绩效评价科 |
年月日 (盖章) |
填报人:肖娟 联系电话:43769228 填报日期:2020年9月27日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
车辆购置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R新增项目□ | ||||||
部门名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资金总额(万元) |
36万元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 ||||||||
项目立项 依据 |
1.关于核定全区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大足财资[2020]118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通知(大足财资〔2019〕305号)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项目调研 |
2020年8月 |
2020年9月 | |||||||
项目申报 |
2020年10月 |
2020年11月 | |||||||
项目审核 |
2020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资金拨付 |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 |||||||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
为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委机关更换车辆1台,减少不必要的维修开支。为巡察办购置新车1台。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车辆 |
2台 |
||||||
效益指标 |
|||||||||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2)制定项目扶持具体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3))统筹安排财务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与监控办法,做到协调有序、合作有力,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月 日 (盖章) |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
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开发维护专项经费用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R新增项目□ | ||||||
部门名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资金总额(万元) |
55万元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 ||||||||
项目立项 依据 |
1.渝纪办发[2018]9号,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的通知 2.大足委办发[2017]77号,关于实施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项目调研 |
2020年8月 |
2020年9月 | |||||||
项目申报 |
2020年10月 |
2020年11月 | |||||||
项目审核 |
2020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资金拨付 |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 |||||||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
构建以“制度实施+信息化管理+大数据监管”的运行模式,为监督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强化系统更新换代升级建设,持续提高统计分析准确性,优化实时动态预警功能,用活“大数据+监督”,扩大比对范围,对各级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智能预警和比对分析,实现超期预警“亮灯”和“上色”提醒,同时对交办、核查、公示环节超期办理情况列出动态监测数字等,打造流畅有序的监督闭环,为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用活“大数据”强化监督 |
向好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2)制定项目扶持具体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3))统筹安排财务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与监控办法,做到协调有序、合作有力,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月 日 (盖章) |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
纪检监察系统网络改造及设备购置费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新增项目R | ||||||
部门名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资金总额(万元) |
119.79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 ||||||||
项目立项 依据 |
密件:关于转发《安可替代工程核心产品名录》《适配产品清单》的通知(大足机要保密发﹝2020﹞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纪检监察外网技术方案(区县版)》的通知(渝纪办﹝2020﹞34号)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项目调研 |
2020年8月 |
2020年9月 | |||||||
项目申报 |
2020年10月 |
2020年11月 | |||||||
项目审核 |
2020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资金拨付 |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 |||||||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
按市纪委监委要求,整合纪检监察系统各信息平台,实现网络上下贯通,提高工作效率,按要求逐步完成设备国产化替代。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实现纪检监察外网全覆盖到镇街、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终端全部配备到位,顺畅运行。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纪检监察系统网络全覆盖 |
10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2)、制定项目具体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3)、统筹安排财务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与监控办法,做到协调有序、合作有力,切实保证项目资金扶持到位,专款专用。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月 日 (盖章) |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
纪检监察办案经费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R新增项目□ | ||||||
部门名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资金总额(万元) |
156.70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 ||||||||
项目立项 依据 |
1.《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切实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大足委发〔2019〕16号); 2.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大足委发(2018)2号)(密件); 3.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足区2019—2022年巡察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大足巡发〔2019〕4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委发〔2019〕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6.重庆市大足区机构编制委员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足编委〔2018〕4号) 7.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纪检机关“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使用办法》(渝纪办〔2017〕17号)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项目调研 |
2020年8月 |
2020年9月 | |||||||
项目申报 |
2020年10月 |
2020年11月 | |||||||
项目审核 |
2020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资金拨付 |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 |||||||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
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的职能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做深案件查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纪律保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区委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开展案件审理技巧、办案安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办案水平。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巡察整改,加强案件查办,坚决惩治腐败,维护群众利益。 开展二届区委第十三、十四轮巡察,完成区委一届任期对全区区管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或专项巡察;抓好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对相关已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成效综合评估,促进已巡察单位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做深案件查办,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纪律保障。 |
向好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2)制定项目扶持具体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3)统筹安排财务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与监控办法,做到协调有序、合作有力,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月 日 (盖章) |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经费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R新增项目□ | ||||||
部门名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资金总额(万元) |
157.64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 ||||||||
项目立项 依据 |
1.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足编委﹝2018﹞4号)中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的职能职责, 2.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1号) 3.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9号)。 4.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管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每年11月底发)。 5.《2021年重庆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工作要点》及风正巴渝每季度宣传工作通报排名 6.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值班安排的通知。 7.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区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大足委组〔2020〕183号) 8.关于印发《重庆市纪委监委2020年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纪办〔2020〕6号)。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项目调研 |
2020年8月 |
2020年9月 | |||||||
项目申报 |
2020年10月 |
2020年11月 | |||||||
项目审核 |
2020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资金拨付 |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 |||||||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
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各项业务培训,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切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外宣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关键聚焦正能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强化全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的宣传,大力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四说”警示教育和纪检监察电教化教育。开展多轮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扶贫工作监督检查,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实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显著减少的。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作警示教育片 |
2部 |
||||||
数量指标 |
制作动画、漫画、公益广告 |
6-12部 |
|||||||
数量指标 |
购买业务刊物书籍 |
4类 |
|||||||
数量指标 |
印刷发放业务资料 |
280人 |
|||||||
数量指标 |
全员业务培训 |
280人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2)制定项目扶持具体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3)统筹安排财务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与监控办法,做到协调有序、合作有力,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月 日 (盖章) |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项目名称 |
村(居)监察监督员专项经费 |
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R新增项目□ | ||||||
部门名称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资金总额(万元) |
74.16 | ||||||
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概述 |
区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监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为区委工作机构设在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 | ||||||||
项目立项 依据 |
区委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委员会向镇街派出监察机构试点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22号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项目调研 |
2020年8月 |
2020年9月 | |||||||
项目申报 |
2020年10月 |
2020年11月 | |||||||
项目审核 |
2020年11月 |
2020年12月 | |||||||
资金拨付 |
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 | |||||||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
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区、镇街、村(社区)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在全区309个村(居)聘请309名村(居)监察监督员;利用村(居)监察监督员熟人熟事、近距离、经常性的靠前监督的优势,促进村(居)监察监督员当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同时,为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并明确由派出监察室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教育培训。 | ||||||||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配齐人员 |
309人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
(1)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2)制定项目扶持具体方案,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3)统筹安排财务和业务部门相关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与监控办法,做到协调有序、合作有力,切实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