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大足财农〔2021〕66号)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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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财农〔2021〕66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人力社保局、棠香等相关镇街:
按照市领导对《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呈请审定〈2021年第二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建议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精神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71号)文件资金安排,经我局研究,现对渝财农〔2021〕18号(大足财农〔2021〕40号)及大足财农〔2021〕58号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中央资金600万元调整为市级资金(资金调整情况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和《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57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扶贫”。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