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大足区各位考生:
参加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请于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会计初级专业资格证书的需同时带上毕业证原件)前来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43722227、43722089
领取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报恩路230号 (大足区财政局会计科1楼104室)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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