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2-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7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2-0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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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7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6 |
| [ 有效性 ]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内设办公室、资料征集编写研究科、纪念场馆管理科,核定编制数7人,实有9人;退休人员6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1.收集、整理中共大足区地方党史资料,研究本地区党的历史经验,编写中共大足区地方党史正本。
2.承担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党史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有关党史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区委解决有关问题提供历史资料和历史依据。
3.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镇街党史资料的征编和党史专题的研究。
4.开展党史全过程规律性的研究和探讨,开展党的历史的宣传、展示活动,运用党史科研成果,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和群众。
5、负责管理饶国梁纪念馆。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7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3.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51万元,比2021年增加1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1万元,比2021年增加53.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5万元,比2021年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主要用于饶国梁纪念馆运行、保护、管理及编辑出版《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委员会大事记》(2011-2016),《唐赤英陈列馆展陈文本大纲》,加强大足党史公众号运营管理以及程序开发,拍摄《大足党史人物》系列微视频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无公函不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41万元,比上年增加0.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田贵秋 联系方式:023-4376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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