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2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4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9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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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4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9 |
[ 有效性 ]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起草区委、区政府有关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文件。
2.负责起草、拟定、审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和机构编制事宜。
3.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4.草拟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规定,按程序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编制方面的相关事宜。
6.协调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各部门与镇街之间的事权划分。
7.审核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或调整意见,呈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编委审批。
8.草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规定;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9.审核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使用编制。
10.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
11.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协调工作。
12.负责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3.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调研工作。
14.承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2号)、《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印发大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1〕3号),设立重庆市大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重庆市大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工作机构,又是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工作机构序列。现有内设科室7个:综合科(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机构编制一科、机构编制二科、综合改革科、实名制管理科、督查科、档案管理科)。截止2018年12月,实有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实有离退休人员2人;有直属事业单位1个,在职在编人员3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调整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更名为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是职能调整情况。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协调职能划转至新部门。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5.48万元,支出总计405.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收支增加89.37万元、增长28.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0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9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2万元,占65.75%;项目支出138万元,占34.25%。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6万元,与2017年度年末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7万元,增长28.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96万元,增长32.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追加安排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6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8万元,增长28.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2万元,增长35.66%。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6万元,与2017年度年末一致。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84万元,占8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97万元,增长25.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0.65万元,占0.16%,与年初预算数增加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29万元,占1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1万元,增长10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0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12.44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24.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54万元,较上年增加62.89万元,增长36.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8.38万元,较上年减少8.94万元,下降23.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24.13%,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32.80%,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2.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领导检查工作,周边区县部门来足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与上年支出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3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8.94万元,下降23.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结合单位实际,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对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65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