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2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3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9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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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3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9 |
[ 有效性 ] |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宣传部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各级理论队伍建设。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管理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全区性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管理区社科性群众团体和文艺性群众团体组织,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宣传系统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国际互联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有关政策;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区宣传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
8.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宣传部系区委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理论科、宣教科、信息调研科4个科室。区文明办、区委网信办和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设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设立文明创建科和未成年人科2个内设机构;区外宣办设立外宣科、新闻发布科2个内设机构;区委网信办下设事业单位1个,为重庆市大足区网络应急管理协调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50.10万元,支出总计1,150.1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96.85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1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31万元,占41.24%;项目支出675.80万元,占58.7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5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85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63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85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63万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27万元,占9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49万元,占5.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等造成基数上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8万元,占2.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等造成基数上调;住房保障支出22.36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增加等造成基数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86万元,较上年增加2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5.44万元,较上年增加123.99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节俭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节俭开支。
公务接待费18.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市级部门调研检查、其他区县工作交流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按标准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按标准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3,9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23.99万元,增长394.18%,主要原因是今年召开网信工作培训会,三城同创动员会、培训会,宣传思想工作会等,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己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6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