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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2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2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13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大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属群众团体,负有“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文艺职能职责。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群众文学艺术社团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之间的密切合作,组织文学艺术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创作文艺精品,共同发展文艺事业;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发展文艺事业的基本建设,并大力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的服务工作,开拓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事业与特色产业的有机结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负责主办或协办有关文艺活动,参与全区性重大文学艺术评奖活动,开展文艺评论、学术交流和调查研究,出版创作成果;负责同各团体会员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本地区文艺界的团结与合作,增进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友谊,积极协助团体会员开展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通过组织深入生活和观摩培训,举办展览、展演活动等来推动、促进文艺的繁荣;负责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维护宪法、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德艺双馨,积极扶持中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努力培育和壮大文艺队伍,全面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艺术水平;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核定行政编制1名,参公事业单位3名,内设综合科等1个科室,下设事业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文艺家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现有在职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0.44万元,支出总计80.4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1.95万元、增长6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财政追加5万元换届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4万元,占54.00%;项目支出37.00万元,占46.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万元,增长6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财政追加5万元换届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9万元,增长6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财政追加5万元换届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5万元,增长6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9万元,增长6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财政追加5万元换届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5万元,占86.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3万元,占7.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万元,占2.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31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3万元,较上年增加24.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增加。公用经费2.90万元,较上年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周边区县文联交流学习调研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2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74万元,增长1,672.78%,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电脑3台、打印机2台,办公费增加较大;召开文联换届选举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未配备公务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下一步将计划执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33466。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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