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1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3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1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3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渝财公告﹝2019﹞37号),我们编制了《重庆市大足区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2019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区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咨询电话:43722355(区财政局),43761944(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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