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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大足财农〔202533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37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函》(渝林函〔2025191号)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3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和资金安排,经研究,现将我区本次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5万元(其中:调减国土绿化支出50011125T000005007559―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5万元,下达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此次下达的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及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你们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高质量完成。要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预算执行遇到的相关问题,对于未及时执行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规定,抓紧调整优化项目方案。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将执行进度和使用绩效作为重要依据和因素。

此项资金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2林业和草原”,按实际支出列相应经济科目。

附件:1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617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617日印发 


文件下载:

大足财农〔2025〕33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doc
附件1: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表.xlsx
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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