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8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7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8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7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大足财农〔2025〕23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
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6号)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和资金安排,经研究,现将我区本次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335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用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有关工作,请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资金。
此次下达的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及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预算执行遇到的相关问题,对于未及时执行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规定,抓紧调整优化项目方案。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相关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将执行进度和使用绩效作为重要依据和因素。
附件:1.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