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8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6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5-0008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6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大足财农〔2025〕21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9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和资金安排。经我局研究,现将我区本次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57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名称及编号:50011125T000005124583―大足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138号)和市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拨付使用资金。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及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资金列报:支出功能科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5),支出经济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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