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4-0009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财农〔2024〕3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4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4-0009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财农〔2024〕3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6-24 |
[ 成文日期 ] | 2024-06-2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
大足财农〔2024〕32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30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分配方案的函》(渝林函〔2024〕210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4年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非直达资金)的函》(渝林函〔2024〕221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3〕4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和资金安排,经我局研究,现追减渝财农〔2023〕142号下达给区林业局的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万元(项目名称及编号:50011124T000004371408-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其中: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追减2万元,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追减2万元。
请严格按照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资金,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