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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4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16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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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16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有效性 ]

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的通知

 

大足财会〔2019〕383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级各预算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的通知》(渝财会〔2019〕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的通知》(渝财会〔2019〕31号)

   

附件.rar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6日

抄送:经开区财务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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