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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0-004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成文日期 ] 2017-08-03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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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成文日期 ] 2017-08-03
[ 有效性 ]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

 

 

大足财会〔2017〕190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各企业(集团)、各金融机构: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渝财会〔2017〕5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渝财会〔2017〕54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17年7月27日

本文包含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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