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4-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4-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1 |
[ 有效性 ] |
区财政局(2024版)
联系方式 |
电话:023-43722083 |
办公地址 |
区财政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报恩路230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机构领导 |
党委书记、局长欧国枫: 主持财政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检查。履行区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郑学伟:
分管经济建设、社会保障、政府采购。联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生态环境处、社会保障处、政府采购处。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心主任李相宽:
负责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协助管理政府债务;分管国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金融工作。联系市财政局国库处、税政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金融处、政府债务管理处、国库支付中心、收支管理服务中心、政府债务监测评估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张洪家:
负责区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全面工作;协助管理监督检查。联系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法规处、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朝树:
分管农业、机关党委。联系市财政局农业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重庆财政学校。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副局长胡晓莉:
分管预算、行政政法工作。联系市财政局预算处、行政处、政法处、预算编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易容:
分管综合、基层财政,财政收支管理中心非税、支付等工作。联系重庆市财政局综合处、基财处、非税征收管理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区财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主任杜松:
负责区财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会计(行政审批)。
联系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市财政会计人员教育中心、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副主任杨建鑫:
分管产业发展、教科文,财政收支管理中心会计服务、稽核。联系重庆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教科文处。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副主任周莉:
负责群团(财税金融工会联合会、妇委会、团支部)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信息。联系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研究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以及分管领域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
机构简介 |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综合科 (三)预算科 (四)国库科 (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六)政府债务管理科 (七)经济建设科 (八)农业科 (九)行政政法科 (十)教科文管理科 (十一)政府采购办公室 (十二)基层财政科 (十三)社会保障科 (十四)产业发展科 (十五)金融工作科 (十六)会计科(行政审批科) (十七)监督检查科 (十八)机关党委 二、下属事业单位 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心 区财政预算绩效事务中心 |
职能职责 |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起草全区财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 (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区级预算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预决算公开,指导部门(镇街)预决算公开。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汇总编制全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制度和办法。 (八)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 (九)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归口管理政府外债。 (十)负责会计管理与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一)负责全区金融行业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务车辆及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财政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措施研究。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