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6-0007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0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6-0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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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0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91提案的答复函
A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大足城管函〔2026〕120号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91提案的答复函
杨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全面检测城区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的提案》(第09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管理,排除安全隐患
我局对辖区公园、广场、游园健身器材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明确各点位管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常态化巡查,将器材外观破损、零部件松动、功能失灵、钢架锈蚀等显性安全问题列为必查内容,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器材,分类落实维修、更换、除锈喷漆等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城区全部324件公共健身器材安全检测,维修故障损坏器材41件,对64件锈蚀器材开展除锈翻新喷漆养护,全面修复设施使用功能,从源头筑牢群众健身安全防线。
二、加强监督,保证设施完好
加强公园、广场、游园健身器材的动态管理,防止并杜绝安全隐患发生,确保健身场所和器材24小时有人管理。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器材,第一时间张贴醒目安全警示标识,轻微故障48小时内维修完毕,老旧高危无法修复器材15日内完成更换或拆除。同时,在健身器材上设置维修维护电话监督卡115张,畅通群众监督报修渠道,实现健身器材全天候动态管护,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建立台账,逐步提档升级
为确保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我局已对管辖内的健身器材建立台账,明确安装时间、维修情况及管理人员等,并将逐步对原有的使用年限较久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切实为市民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健身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联系人:胥世真;联系电话:43728780)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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