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有效性 ] |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4号提案的答复函
A
大足城管函〔2024〕138号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4号提案的答复函
税继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064号提案)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践行绿色建筑理念
一是严把设计阶段关。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1000m²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及社会投资20000m²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2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和近零能耗建筑。二是严把竣工阶段关。我区2023年绿色建筑占比为93.18%(市级目标要求是70%)。计划到2025年城区通过绿色建筑(能效测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三是发展装配式建筑。在所有1000m²以上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装配式应用技术“两板要求”(内隔墙板和预制装配式楼板);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占比。我区2023年装配式建筑在新开工建筑总面积中的占比21.73%,计划到2025年我区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四是压实参建单位责任,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利用率,如:混凝土碎块用于基坑(基础)回填和小区道路基层,尽力减少建筑垃圾外运量。同时,积极引入新材料、新技术,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如:积极鼓励施工单位采用钢模,取代木模等,进一步提高周转材料的使用周转率。
二、规范前端收运行为
根据市级工作要求,结合大足区实际,向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城区装饰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大足城管发〔2024〕27号),进一步规范城区装饰装修垃圾存放、收集、清运、处置行为,明确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要求产生单位(个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禁止混投、混装、混运。装饰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应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向区城市管理局申请办理装饰装修垃圾运输、处置许可手续,将装饰装修垃圾中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密闭运输至大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软质装修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提升末端处置能力
目前大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为专有的处置拆除垃圾、工程垃圾、硬质装修垃圾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所,该场设计规模为10万吨/年,运营业主为区城投集团,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督促区城投集团完善消纳场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处置收费标准,大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已制定各类运营、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进出场口冲洗设施、安全标志、扬尘控尘等设备,在参照周边区县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大足区实际,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8元/吨,截至目前累计处置建筑垃圾万5.2万余吨。
同时,为完善大足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处置水平,我区将在现有的大足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周边,新建1座建筑余土场,专门用于处置全区建筑渣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用地手续办理,将于 7月初开工建设,预计于12月底建成投用。
四、大力推广再生用品
积极推广和发展绿色再生建材。一是积极发展本地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开发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对原有建筑材料配合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产品升级或认证以达到绿色建材标准。二是在建设项目中推广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督促建设单位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从设计阶段明确绿色再生建材在建筑使用要求,在竣工环节按要求进行核算验证应用比例达到标准。
五、加强联合执法监管
按照《大足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由我局牵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渣车冒装撒漏、车身脏乱、违规倾倒、违法超速、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建筑垃圾巡查198次,巡查点位168处,检查建筑工地25个,整治乱倾乱倒行为4起,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900余车次,立案43件,罚款105000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建筑垃圾行业监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建筑垃圾问题专项整治,提高建筑垃圾消纳场与建筑余土场综合处置效能,全面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段丹;联系电话:4378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