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3 |
[ 有效性 ] |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函
A
大足城管函〔2024〕133号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函
代克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市民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建议》(第197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公安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宣传教育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向临街商户、过路市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沿街商户发放《拒绝违规占道经营承诺书》,引导商家、市民增强文明意识,依法依规使用公共停车位,切实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营造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联合执法整治。针对市民用砖头、凳子、摩托车或其他障碍物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要逐一排查清理,同时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责令商户、市民停止占用,并立即清除障碍,对我行我素、拒不配合的,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今年以来已累计规范非经营性占道3768起。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城区主要路段开展全面巡查,对沿街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现场整改,各大队划分责任区域,不定期开展监督巡查,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保持严管严控,防止市民用砖头、凳子、摩托车或其他障碍物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现象的反弹和回溯,确保整治成果得到长效巩固。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艾剑波;联系电话:4372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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