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有效性 ]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函

 

A

大足城管函〔2024132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85号提案的答复函

康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校外流动商贩的整治建议》(第18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在日常巡逻管理中,注重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经营者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耐心细致讲解一些政策要求,积极引导经营业主进入市场或便民服务点规范经营。

二、严格管理,定岗定责。一是明确校园周边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和要求,把上学、放学时段作为重点,对校园周边环境实行定人、定标、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区域责任,加强对管理效果跟踪督查,对管理情况进行问效问责;二是实行轮班倒班错时巡逻执法管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在城市管理中不出现空档,实现全时段监管;三是针对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管理上易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加大巡查频率,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三、针对重点,集中整治。为巩固日常管理的成效,要求各辖区大队根据校园周边日常管理中出现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一是根据校园周边游商的出摊规律,采取早、中、晚错时管理,重点是城区幼儿园、小学等学校周边流动摊贩高峰时段实行专人值守,集中力量切实加大对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游商小贩的规范整治;二是针对职教中心、大足中学、大足二中、城南初级中学、城南创新小学周六放假和周日上学人流量大的情况,安排执法人员在学校门口进行定点值守,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确保师生安全离、返校园。

四、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我局执法支队积极联合公安交巡警、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助推校园周边环境上台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4611

(联系人:尹为联系电话:4372108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