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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3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有效性 ]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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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城管函〔2024131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2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泥园林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2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城镇生活污泥的情况。城镇生活污泥为污水处理产物,其含水量高、成分复杂,含植物生长所需的元素和有机质,同时也含有细菌体、重金属等成分,如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污泥用于绿地后,将对土壤、植物健康和环境造成一定危害,但是,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对场地、工艺技术都有一定要求,且处理成本较高。由于财力紧张,无法实行城镇生活污泥对园林资源化利用。

二是城镇生活污泥园林资源化利用条件的情况。城区园林绿化对绿化土壤的需求量不大,无法大量消纳经无害化处理且达到园林绿化使用标准的城镇生活污泥转化泥土。我局会将您的建议列入提升园林绿化品质的工作参考,着力为市民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活环境。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4611

(联系人:姚志勤联系电话:4372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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