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9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9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9 |
[ 有效性 ] |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函
C
大足城管函〔2024〕116号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函
黄春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公共厕所周边设置专用临时停车位的建议》(第07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施划停车位方面。城区路内停车位设置是由我局会同区公安局进行现场踏勘后共同设置的,目前城区各道路路内停车位已应设尽设。由于路内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按照《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停车位不能进行专用设置。
二是停车位收费管理方面。我区路内停车位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区发改委2017(36号)文件执行,停放30分钟内免费。同时公安交巡警违停处罚时限延长至10分钟,完全能够满足市民临停入厕。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陈清涛;联系电话:4378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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