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9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9-19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9 |
[ 有效性 ] |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的答复函
A
大足城管函〔2024〕113号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李桃委员:
您提出的《打好二次供水“组合拳”》(第04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大足城区采用二次加压供水的小区有107个,共179套设备,涉及二次供水5.5万余户。
由开发企业自建自管的小区现有47个、共86套加压设备,此类小区二次供水设置未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存在一定的运行风险。针对该问题我局已会同住建委物管科、渝大水务以及物业管理协会代表召开二次供水移交专题会,会上明确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的基础条件以及移交的各项流程,同时也发现了移交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二次供水设备老化,设施运行状况差,存在水泵不能根据用水量自动切换,主、副泵甚至单泵长期超负荷运转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小区大面积停水的安全运行隐患;二是部分二次供水设备设计落后,运行风险高、能耗大,与现在主流的二次供水设备设计存在较大差距,需要按技术标准改造后移交。我局已向区住建委建议通过利用动用业主大修基金、二次供水用户居民自筹以及将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方式解决移交前的费用问题;三是部分二次供水泵房安全防范措施缺失、管理水平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渝大水务公司积极对接区住建委加快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工作,保障二次供水用户的用水安全。同时,针对已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我局将督促供水企业通过实行“建设、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新模式,实现“管家式”服务,进一步提高抄表到户服务、供水设施维保服务、水质监测服务等更好的、统一的供水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陈清涛;联系电话:4378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