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3-0008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城管〔2023〕5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3-0008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城管〔2023〕56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4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4 |
[ 有效性 ] |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的答复函
A
大足城管〔2023〕56号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永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佛都大道南端(蓝湖国际、蓝桥圣菲、金科一、二期)路内停车位的建议》(第16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区路内停车位是经我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实地走访根据我区城市道路、人口分布情况以及车流量等综合考虑,以不影响道路畅通、交通安全为前提所施划。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会同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现场实地勘察,经确认,佛都大道南段路内停车位的确影响交通组织。我局已制定路内停车位取消方案并在区城管局官网公示,目前该处路内停车位已取消。
此答复函已经尹光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注:1. 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
决”,C类为“留作参考”;
2.联系人:陈清涛,联系电话:43787036。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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