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3-0002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1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1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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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1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市大足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已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前进社区16、17组(大湾垃圾处理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①生活垃圾: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900吨,一期处理能力为600t/d,配置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15MW汽轮机+1台18MW发电机,预留二期扩建项目建设用地。②厨余垃圾: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厨余垃圾150吨,配置1条150t/d厨余垃圾预处理设备线,采用“预处理+协同焚烧”工艺路线。③污泥垃圾: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市政污泥120吨,采用“热干化+协同焚烧”工艺路线。④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原有填埋场升级改造,设置独立单元改造以满足一期焚烧厂的飞灰填埋和应急填埋需求,占地约50亩。⑤渗滤液处理站:原有填埋场配套渗滤液站升级改造,改造后可以处理300t/d渗滤液。同时新建300t/d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最终处理能力达600t/d,满足园区项目污水处理需求。
总投资:67262.82万元。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北路东段398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8048655927
邮箱:zengzj@shjec.cn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8号1-6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123072842
传真:(023)68712764
邮箱:1107458324@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5、环境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状调查,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评价结论。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及部分存量升级改造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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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和环境保护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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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有关的建议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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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注: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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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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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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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涉及征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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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财产、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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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等与项目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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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的意见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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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不属于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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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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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 | |
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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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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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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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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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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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 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