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00;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佛都大道17号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
联系电话:023—43785018
政府网站:http://www.dazu.gov.cn/qzfbm/htxckfq/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订开发区的相应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开发区各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负责开发区内相关工作的牵头管理和全面协调工作。
(四)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开发区管理范围内项目的审核和申报。
(五)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开发和管理。
(六)负责编制开发区内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及相关企业服务工作,优化海棠新城营商环境。
(八)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区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科(党群工作科)。承担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后勤、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党建、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群团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及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城市综合展示馆等相关场馆的日常管理。
(二)规划发展科。负责开发区规划维护与管理、项目规划设计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办理基础设施和相关项目立项论证、招投标工作。牵头负责开发区年度及阶段性投资计划及统计工作。制订年度及阶段性土地储备和利用计划。做好土地出让管理相关工作。
(三)建设科(安全、环保监管科)。负责具体落实开发区建设年度计划,牵头基础设施建设过程管理相关工作,组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团队,牵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开发区内建设用地的征用拆迁工作。负责开发建设有关的要素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区管理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管委会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财政监督、资金管理调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融资、内部审计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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