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7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2〕24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8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7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2〕24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8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页岩气钻井平台35kV供电工程(足201井区H8、H16、H17平台)核准的批复
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向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核准大足区页岩气钻井平台35kV供电工程(足201井区H8、H16、H17平台)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函(请示)》(先锋绿能函〔202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大足区页岩气钻井平台35kV供电工程(足201井区H8、H16、H17平台)(项目代码:2207-500111-04-01-680783)。
项目单位: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足区玉龙镇、石马镇、回龙镇、金山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工程从大足区页岩气钻井平台35kV供电工程(足201井区)主线上T接,新建35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6.95千米,新建电缆长度约1.4千米。其中由A41号“T”接至足201H8A平台和足201H8B平台,新建35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65千米,新建电缆长度约0.5千米;由A49号“T”接至足201H16A平台和足201H16B平台,新建35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8千米,新建电缆长度约0.5千米;由A71号“T”接至足201H16A平台和足201H16B平台,新建35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4.5千米,新建电缆长度约0.4千米;35kV导线采用LJG-185/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为1根1B20A-35型铝包钢绞线,平台进线电缆采用ZB-YJV22-26/35-3*120mm电力线缆,共计使用杆塔33基。
四、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8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招标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1202200010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