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5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2〕22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6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51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2〕227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6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6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大足高新区园区服务中心4楼装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报的《关于审批重庆大足高新区园区服务中心4楼装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晟公司文〔2022〕75号)和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大足高新区园区服务中心4楼装饰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9-500111-04-05-121177。
三、项目法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万古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服务中心4楼约2248平方米,实施内容装饰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88.4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40.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23万元,预备费8.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八、建设工期:2个月。
九、招标核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其他事项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属经营绩效类建设项目,相应资金来源、成本效益等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绩效管理。同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
根据《大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大足府发〔2021〕22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概算。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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