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1-003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8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1-003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8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足石刻文创园亮点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篆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报的《关于办理大足石刻文创园亮点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函》(大足篆石公司函〔2020〕4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根据重庆博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审核并出具的《评估报告》,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足石刻文创园亮点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101-500111-04-02-794616。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大足区篆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三驱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大足石刻文创园约 394.91 公顷范 围内的河道区域、重要节点区域、特色街区、数字展博馆及园区内其他区域道路两侧的景观及建筑进行夜景基础氛围打造和场景氛围打造,具体包括:
1.河道区域夜景打造:对园区内长约 6.25 公里的河道两侧沿岸景观建筑、绿地、道路等进行夜景打造,总面积约 521078.00 平方米。
2.重要节点区域夜景打造:园区入口节点区域约 10000.00 平方米,水晶塔外立面约 1570.00 平方米,水晶塔广场约 3000.00 平方米。
3.特色街区夜景打造:滨河商街现代街区约 16918.00 平方米,庆典广场文化展示区约 7981.00 平方米,清明上河园明清主题穿越体验园约41571.00 平方米。
4.结合园区夜景打造及氛围营造风格和特色,对数字展博馆展厅部分约3455.00 平方米进行装修布展,并完成设备采购安装与测试。
5.园区内其他区域夜景打造:结合园区整体夜景氛围营造,对部分市政道路两侧的景观绿化及建筑进行夜景打造,面积约 125220.00 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夜景设备的布置与安装、灯具及控制系统的采购安装与测试、数字展博馆内部装修布展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的完善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5697.3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2490.71 万元(含设备采购与安装费用 10285.2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043.83 万元,预备费 1162.76 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八、建设工期:25个月
九、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投诉处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其他事项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属经营绩效类建设项目,相应资金来源、成本效益等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绩效管理。同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
接此批复,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未落实建设资金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及招投标,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