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1-0003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0〕404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5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1-00038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0〕404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1-01-05 |
[ 成文日期 ] | 2020-12-3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足区季家镇2020年镇街功能设施(冯辑中药材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代实施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
所报的《关于呈报大足区季家镇2020年镇街功能设施(冯辑中药材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季家府函〔2020〕1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核查,该项目纳入投资计划。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足区季家镇2020年镇街功能设施(冯辑中药材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1-500111-04-01-225684。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方式:委托建设。
六、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曙光村。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中草药种植园、中心广场及冯辑文化长廊等工程。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61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镇街功能设施项目专项资金)。
九、建设工期:6个月
十、招标核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
十一、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二、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你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