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8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0〕299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2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8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0〕299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2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龙石镇龙石镇健身文化广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
所报《关于报批龙石镇龙石镇健身文化广场项目投资概算(代可研)的函》(龙石府函〔2020〕9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石镇健身文化广场。
二、项目代码:2020-500111-88-01-150073。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方式:委托建设。
五、建设性质:新 建。
六、建设地址:龙石镇白土村1组。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居民健身、公务停车等业务,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90万元。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90万元。其中工程费172.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2万元。该投资额为项目最高控制额。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154万元(镇街功能设施项目专项资金),其余业主自筹。
九、建设工期:4个月。
十、招标核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
十一、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你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