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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77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投〔2020〕294号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77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投〔2020〕294号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工程可研报告(代实施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所报的《关于报送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工程方案(可研报告)的函》(大足教函〔202018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020-500111-83-01-123914

三、项目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中心小学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方式:委托建设。

六、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国梁镇白鹭街37号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是新建食堂550平方米,以及地下管网、水电、设备设施等附属工程,同时待新食堂投用后,对原有旧食堂(属危房)进行拆除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94.34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63.37万元,预备费21.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5万元。资金来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九、建设工期:4个月

十、招标核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

十一、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二、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你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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