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8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营商办〔20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48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营商办〔20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办事处)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是全国首批六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为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根据《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渝委宣〔2021〕7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22年4—5月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宣传月活动,之后常态化开展宣传。
二、宣传安排
(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
1. 围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的门户网站、政策直通车等平台,展示各项改革政策举措、政策图解、办事指南等。
2. 编制宣传手册,精准推介政策要点、办理举措、改革前后对比等信息,组织精通政策举措、业务流程的业务骨干建立政策宣讲团,到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宣讲、答疑,扩大改革受益范围。
3. 区融媒体中心开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栏目,集中报道全区改革事项政策举措、进展成效。
(二)持续做好氛围营造。
4. 设计制作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主题的宣传标语、海报、微视频、H5等宣传作品,在区属媒体APP、网页展示推广。
5. 在商圈、广场、公园、汽车站、火车站、重要公交站台、高速公路、主干道沿线、景点等发布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主题宣传标语、海报、道旗、灯箱广告等,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宣传视频。
6. 区融媒体中心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大家谈”系列访谈,邀请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民营企业代表等畅谈举 措打算、建议建言、心得感受。
(三)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7. 常态化跟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快培育实践案例,及时总结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向市属主要媒体和区融媒体中心提供报道线索。
8. 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职转办、对口市级部门、区营商办报送成效亮点,争取有关会议交流和简报刊载,力争更多改革成果、典型案例获得支持认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场主体能否充分享受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取决于各项改革政策是否宣传推介到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有效推进,确保改革政策宣传全面、推介精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于5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营商办。
(二)持续宣传。要根据《重庆市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渝委宣〔2021〕 76号)文件精神,健全“日常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机制,大力宣传改革成效经验,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获得感、认同感、满意度。
(三)严格纪律。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既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力求传播力和影响力,又要稳扎稳打、有序有度,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要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重要宣传素材和稿件按程序送审,始终掌握宣传主动权主导权。
附件: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印发《重庆市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21〕76号 )
重庆市大足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15909368836)
附件:关于印发重庆市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21〕7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