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6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6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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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6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6 |
| [ 有效性 ] |
大足区“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氛围浓厚
10月15日,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大足区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宣传月宣传工作方案》(大足委宣〔2020〕86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大足营商办〔2020〕3号)文件要求,对我区相关单位“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我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氛围浓厚,一是在党政办公中心、市民中心、各机关单位、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海报。二是在各大商场、超市、市场显著位置张贴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海报,在外墙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户外广告及视频。三是在辖区重要的公交站台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户外灯箱广告。四是在辖区内各车站、出租车、公交车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标语和视频。五是在城区及各镇街广场、公园、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场所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标语、海报、灯箱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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