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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167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2022〕38号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2-05-20
[ 成文日期 ] 2022-05-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167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2022〕38号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2-05-20
[ 成文日期 ] 2022-05-2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胜邦燃气有限公司、重庆大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

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我区居民、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综合考虑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和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研,现就2022年我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


城区居民用气。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的2.17/立方米、2.35/立方米、2.70/立方米调整为2.079/立方米、2.259/立方米、2.609/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气

非居民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用气)、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即:工业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77元、商业集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102、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元)。

(三)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2.20/立方米调整为2.109/立方米,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敬老院用气价格由现行2.17/立方米调整为2.079/立方米。

(四)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天然气销售价格仍按现行价格2.00/立方米执行。

、政策执行时间

    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41日至20221031日,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58日至2022127日。

、相关要求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而广、政策性强,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执行时间追溯、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有关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增服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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