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9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收费 | [ 体裁分类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2-10 |
[ 成文日期 ] | 2020-12-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9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收费 |
[ 体裁分类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12-10 |
[ 成文日期 ] | 2020-12-1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公平 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精神,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草拟了《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6〕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对《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形成《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表》。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公平竞争审查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联系电话:43722084(邮编:40236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zfgwjgk@163.com
附件:1.《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2.《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起草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
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除守灵治丧厅租用费外,其他基本服务项目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殡葬三项基本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8〕463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足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管理的通知》(大足发改〔2014〕43号)文件执行。详见下表:
大足殡仪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收 费 项 目 |
计 费 单 位 |
收费 标准(元) |
定价形式 |
选择项目 |
备 注 | |
一、遗体接运费 |
||||||
1.普通殡仪车接运 |
政府定价 |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购价在20万元以下为普通殡仪车,购价在20万元以上为高档殡仪车。 | ||||
20公里内 |
车次 |
160 |
||||
20公里以上 |
公里 |
5 |
||||
2.收殓抬运 |
具/100米 |
300 |
政府定价 |
按大足发改〔2014〕43号文执行。正常遗体收殓、抬运、上下车,遗体袋。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每超过50米加收20元。楼房4层以内(含4层),每超一层加收2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二、遗体殡殓费 |
按大足发改〔2014〕43号文执行 | |||||
1.遗体消毒、整理 |
具 |
300 |
政府定价 |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2.冷藏柜停放 |
具/小时 |
6 |
政府定价 |
自愿选择 |
含遗体进、出柜。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3.穿脱衣物 |
具 |
180 |
政府指导价 |
自愿选择 |
含3套以内衣物的脱、穿。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4.普通整容 |
||||||
▲(1)一般化妆 |
具 |
150 |
政府指导价 |
自愿选择 |
含面部清洁、化妆,材料。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
▲(2)一般整容 |
具 |
350 |
政府指导价 |
自愿选择 |
含面部清洁、理发、修面、画眉、化妆,材料。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注:1.标注“▲”号的项目为丧属可以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
2.殡仪馆正常作息时间为8:00—18:00,其余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提供的遗体殡殓服务费加收20%。
二、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标准
按小厅8元/㎡.日、中厅11元/㎡.日、大厅和多功能厅12元/㎡.日的标准提出建议方案。详见下表:
大足殡仪服务中心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标准
厅堂名称 |
面积 |
拟定标准 |
设施设备 | |
小厅 |
怀贤厅 |
60.84 |
478 |
1.厅堂装饰:普通装修; |
怀善厅 |
60.84 |
478 | ||
怀念厅 |
60.84 |
478 | ||
怀恩厅 |
71.64 |
568 | ||
怀德厅 |
80.46 |
638 | ||
中厅 |
万祥厅 |
139.48 |
1528 |
1.厅堂装饰:豪华装修; |
万泽厅 |
140.4 |
1538 | ||
万瑞厅 |
140.4 |
1538 | ||
祥祺厅 |
140.4 |
1538 | ||
祥云厅 |
140.4 |
1538 | ||
万安厅 |
150.48 |
1648 | ||
祥辉厅 |
150.48 |
1648 | ||
祥瑞厅 |
150.48 |
1648 | ||
万泰厅 |
178.54 |
1958 | ||
大厅 |
万福厅 |
189.54 |
2268 | |
祥泰厅 |
189.54 |
2268 | ||
祥和厅 |
189.54 |
2268 | ||
万禄厅 |
217.62 |
2598 | ||
多功能厅 |
万寿厅 |
305.08 |
3658 | |
多功能厅 |
396.18 |
4438 | ||
注:1.以上收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一天收费; |
三、非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丧葬用品价格
非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按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丧葬用品价格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非基本服务和丧葬用品均由丧属自主选择,不得强行提供服务和产品。
四、其他事项
殡葬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殡葬服务机构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处公布服务程序、服务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向用户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和规范的服务委托书。
所有殡葬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的名称、价格、租用期限,必须在服务委托书及清单中明确标示,供用户自主选择,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服务委托书,并据此向用户收取费用和提供收费结算清单以及规定票据。
附件2
《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起草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足殡仪服务中心由大足城投集团全额投资建设,总投资7591.03万元,总建筑面积13913.98㎡,内设守灵治丧小厅、中厅、大厅及多功能厅20个,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停车场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交由大足区铭恩实业有限公司(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2020年10月,大足区铭恩实业有限公司向区发展改革委来文,请示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事宜。
二、价格管理形式
按照《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规定,殡葬收费项目包括殡葬基本服务项目、非基本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项目。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消毒整理)、遗体殡仪(守灵治丧厅)等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非基本服务项目是指除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灵车灵堂布置、告别主持等项目,由殡葬服务机构按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丧葬用品是指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纸棺等殡葬活动所需的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
三、收费标准形成过程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民政局先后开展了成本测算审核,拟定了《大足仪服务中心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1月23日邀请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消协、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以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区各居委(村)代表共47人,召开了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论证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议,公开征求了的意见和建议。经充分吸纳意见和建议后,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初步拟定了《大足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