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基层政务公开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5-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5-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有效性 ]

大足区营商环境“体验官”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参与、监督渠道,破解市场主体关切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现面向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法律从业人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及热心营商环境建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市民群众等公开选聘第一批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条件及流程公告如下:

一、选聘(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2.社会责任感强,对营商环境建设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关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反馈问题,并敢于建言献策。

4.身心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无违法违纪记录,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工作职责和权利

(一)工作职责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向社会宣传解释大足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2.对全区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等进行体验监督并反馈情况,每年至少2次。

3.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接受区营商办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二)“体验官”的权利

1. 体验监督权。对全区营商环境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体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上报区营商办并跟踪处理结果。

2.政务知情权。就有关政务服务事项有疑问、异议或不清楚的,可采取现场查阅、上网查找和向工作人员咨询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

3.会务参与权。受邀参加区级涉企政策制定相关会议,并提出相关建议;受邀参加每年营商环境大会并作为“体验官”代表发言。

4.工作建议权。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等情况进行收集、反馈,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建议。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33018: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dazu.gov.cn/qzfbm/fzggw/)或通过“大足发布”公众号、“掌上大足”APP等渠道,下载填写《大足区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见附件),于33018:00前将《报名表》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56194770@qq.com。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23-4372235015320544131

(三)审核认定

由区营商办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并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认定情况。选聘结果在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等平台进行公布,并颁发聘书正式聘任,每届聘期 1年。

附件:大足区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

附件下载:

附件:大足区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