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3-0008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函〔2023〕1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6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3-0008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函〔2023〕1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6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6 |
[ 有效性 ] |
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曾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争取大足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先行区对口资金的建议》(第21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全力支持大足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先行区项目建设,并将城乡融合先行区建设一期、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基地等相关项目纳入全区2023年“三张清单”项目表。其中,城乡融合先行区建设一期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预计将于2023年9月在大足高新区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区财政局对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指导大足高新区包装整合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积极申报专项债券项目。
此答复函已经汤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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