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1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8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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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8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大足区实际,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大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清洁能源体系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碳排放增速逐渐放缓,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持续提升。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4%,全区碳达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多元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实现碳达峰后持续下降,森林碳汇能力广泛提升。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率和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大足区棠香道办事处一环北路中段101号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能源科收(邮编:402360)。来信请注明“《重庆市大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zfgwzhnyk@163.com。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