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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62419125/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大足文旅工作组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62419125/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大足文旅工作组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 提升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经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重庆市大足区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1426


重庆市大足区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提升方案

按照全区4433”总体发展思路,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于20214月起,全面开展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提升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游客满意为标准,以品质化服务为方向,深入分析查找我区旅游服务质量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分重点、有步骤地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以优良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加快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地。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快推进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建设

以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建设行动计划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为引领,不断丰富旅游资源多样性,进一步增加旅游资源优势,推动全区旅游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大足石刻文化公园建设相关责任单位)

(二)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

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和提升,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城市管理、环卫保洁、亮化美化、氛围营造、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的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

(三)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

1.加快推进智慧旅游服务平台(一部手机游大足)的建设。加快旅游信息更新,努力为游客提供更加快捷、详实的旅游信息。(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旅游集团)

2.进一步完善旅游咨询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游客接待中心的建设,发挥和完善现有咨询站点的作用和功能,形成完备的导游、咨询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大足石刻研究院、区文化旅游委、旅游集团)

3.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受理网络。加强投诉受理的衔接,成立区旅游投诉受理中心,实行投诉受理“一站式”服务,形成覆盖全区的旅游投诉受理网络。(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4.进一步提高旅游厕所建设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厕所革命”。对已经建好的旅游厕所,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保证高质量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相关镇街)

5.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开展的大足石刻景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净化市场,优化环境。(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四)进一步提升景区的服务水平

1.加大A级景区标准的推广力度,指导相关景区按照创建标准进行提升。(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2.要求所有A级景区向游客提供宣传册或宣传品,对景区解说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对解说词不断更新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景区讲解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大足石刻研究院、区文化旅游委)

(五)进一步提升旅行社服务水平

1.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对所有旅行社实行等级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旅行社信誉等级评估标准的量化考核与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及信息,引导并促使旅行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2.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管。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旅行社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其作为信誉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六)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服务

1.努力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加大我区交通信息服务的力度,重点做好道路交通指示牌的设置、公共场所图形符号的规范、城市国际化语言氛围的营造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

2.加快旅游道路建设。特别是做好城市主干道和城区与旅游景区连接道路的建设,不断增加连接各大景区的观光巴士线路。(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3.在各种宣传资料的内容设置中适当增加交通信息的比重。(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4.逐步提升火车站、汽车站的旅游交通服务功能(绿色通道、停车点、宣传咨询、标识导引等),并实现各交通方式间的便捷换乘。(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5.大力推进火车站、汽车站以及景区停车场建设。充分利用大足石刻景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经验,不断规范其周边环境和秩序。(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6.加强公交车和出租车司乘人员的文明教育和监管,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为游客提供卫生、舒适的交通服务。(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七)努力提高餐饮业的服务水平

1.开展“旅游饭店(餐馆)”评选活动,评选一批优质餐饮服务企业推荐给游客,提高餐饮业的服务水平,提升游客用餐体验。(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旅游集团)

2.开展旅游团队餐饮管理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旅游团队餐饮接待单位管理和旅行社团队的计划管理,旅行社要与旅游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切实保证团队餐饮质量,旅游集团将接待团队餐的餐饮单位名单报属地市场监管所备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旅游集团)

3.引导和监督社会餐馆加强就餐环境改造,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和价格监督,各种食品明码标价。(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八)努力提高星级饭店和社会住宿设施的服务水平

1.完善饭店服务功能。结合星级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星级标准,为游客提供与其星级相一致的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2.加强星级饭店和社会饭店食品卫生监管。建立健全卫生清扫和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对饭店各种顾客服务用品的消毒保洁工作,建立餐饮索证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完善住宿业安保制度。加强安保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巡查,按要求安装和使用监控设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住店客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

(九)提升旅游购物服务水平

1.举办优秀旅游纪念品评选活动,推出我区“最受游客喜爱的系列化旅游纪念品”,满足游客需求,提高人均消费水平。(责任单位:旅游集团)

2.加强对旅游商品的价格监督管理,明码标价,完善正常退换货制度,坚决打击欺客宰客的现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提升娱乐业服务水平

1.重点推介涵盖歌舞娱乐场所、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棋牌室、夜宵排档、文艺演出、文体场所、特色街区和休闲广场等晚间娱乐休闲业态。同时,引导有条件的景区积极推出夜间游览项目。(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2.努力提升夜间休闲项目的服务质量、卫生条件、经营特色,提供更多夜间休闲选择,满足不同游客需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相关镇街)

(十一)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加强市民和业内从业教育培训

1.不断加强市民文明教育,教育引导市民友好热情对待国内外游客。(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2.对旅游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礼仪培训,继续在全区A级景区、餐饮业、住宿业实行旅游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4月)

结合全区提升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会,明确提升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提升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举一反三,搞好自查并制定提升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21420216月)

各单位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存在的差距,按照提升方案,周密部署,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提升工作,以全新面貌迎接国内外游客。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20217202112月)

各单位总结提升工作经验,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使提高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提升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

(二)广泛宣传。各单位要主动协调市、区级新闻媒体,对提升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区级新闻媒体要主动跟踪,及时监督,全面报道提升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督查,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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