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18-00084 | 主题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2-08 |
名 称: | 关于印发大足区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大足府办发〔2018〕14 号 | 主题关联词: | 交通 |
关于印发大足区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8〕14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大足区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大足区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大足区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安交办〔2018〕7号)要求,为春运期间道路安全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一杜绝、两下降、两防止”工作目标,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亡人事故数量同比下降,坚决防止长时间、大面积、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为广大群众春运安全出行、欢度节日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阶段任务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月31日前)。期间主要做好春运准备工作,制定和细化本地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隐患治理,营造春运宣传氛围,排查出无资格、有隐患的人、车、企业,禁止其春运上路。
(二)第二阶段:回程阶段(2月1日至2月14日,为期14天)。期间以城市为主、农村为辅,净化城市道路、国省县乡交通环境,形成严管氛围,确保返乡、寒假返家、节日物资保障运输等交通高峰的出行安全。
(三)第三阶段:节日阶段(2月15日至2月21日,为期7天)。期间以农村、景区和大型商贸、民俗、庆典活动为主、城市为辅,紧紧围绕节日七天长假,着力保障农村地区、旅游风景区、大型活动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四)第四阶段:返程阶段(2月22日至3月12日,为期19天)。期间以农村、城市并重,全力保障返程、开学、春耕、开工开业等为主交通流的交通安全。
三、职责分工
(一)区安委会交安办。
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全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完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督促部门落实春运安全监管责任和镇街(办事处)春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在春运期间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组成“春运督导组”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区安监局。
加强对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春运各项工作不落实、开展不力的开展责任倒查。
(三)区公安局。
1﹒区公交巡警支队。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宝顶石刻景区、北山石刻景区、龙水湖旅游度假区、大足城区、高速路出入口的勤务安排;二是要全面启动三驱、龙水、万古、中敖等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站,严格落实勤务要求;三是要在龙岗街道的倒马坎、大湾公墓路段等城乡结合部增设春运临时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四是要强化路面执法,以“两客一危”、7座及以上客车、中重型货车、校车、变型拖拉机“七类车型”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逆向行驶、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交通信号、违法会车、酒驾“十类突出违法”行为,确保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有力;五是要及时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六是要盯紧“源头”管理,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场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隐患彻底“清零”; 七是要督促公巡、勤务、巡警大队每3天深入农村道路开展执法整治1次。八是要指导各镇街(办事处)、派出所公巡中队统筹做好辖区乡道、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六支力量”和执法小分队上路,确保履职到位。
2﹒各派出所要按照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公交巡〔2018〕24号)要求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在2018年“春运”“春节”、学校寒假、乡镇赶场天、庙会、祭祀等重点时期、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要会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其他“五支力量”(乡镇交安办、农机部门、乡镇执法小分队、交巡警公巡队、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严把乡村道路“出村、入镇、进山、景区”四道关口,严查严处农村地区面包车、低速货车、“黑校车”“营转非”大客车、拖拉机、摩托车、三四轮电动车、低速货车等8类“高风险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春运期间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的业务指导,为劝导队(站)举报驾驶人交通违法、不听劝阻、强行冲卡、殴打辱骂执勤人员等违法行为提供执勤支撑。
(四)区交委。
一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市场营运秩序;二是排查治理全区的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无事故;三是要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驾驶人及车辆的资质管理,严格单位自备车辆参与旅客运输的资质审核和管理;四是调整春运期间勤务模式,确保城区综合整治执法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城区交通秩序畅通、安全、有序;五是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春节期间运力调度工作,避免旅客大量滞留。
(五)区农委。
一是要在节前对我区农机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清理,对不符上路资质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处理,落实管控措施。二是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对农用车假牌假证、非法载人、超载、超速进行执法检查。
(六)区教委。
一是在春运期间督促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学校放假期间,所有校车一律停止运行;二是春季开学时要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教育全体师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三是春季开学后要主动联合交委、公安等执法部门对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依法进行整治。
(七)区气象局。
做好春运期间天气信息的预测,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八)区旅发委。
一是加强节前景区道路隐患排查,及时治理;二是成立执法小分队,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景区非法营运行为、乱停乱放的查处力度,维护景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三是要加强对旅行社租用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景区旅游交通安全畅通。
(九)区城管局。
一是春运开始前要加大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调整春运期间休假时间,确保城区综合整治执法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二是春运期间要安排市政管理人员在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出入口、农贸市场等道路上巡逻检查,禁止占道经营,确保交通秩序畅通。
(十)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一是召开春运工作布置会,制定本辖区春运工作具体方案,安排春运期间单位的值班人员;二是分析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易堵点安排执法小分队疏导交通,节日期间镇街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三是在节日期间值班领导要亲自带队上路,镇街交安办、执法小分队、派出所、公巡队要联合执法,要以农村客车、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八类高风险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六类突出违法”;四是要在春运期间确保“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率达100%,镇街交安办和执法小分队每周上路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依托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每周不少于1次;五是要全面启动全区242个劝导站,各镇街(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督促指导全员上路,要调整优化公巡队、派出所、镇街“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六支力量”勤务部署,在乡村道路进入省道、县道和城区主干道的路口安排执法“六支力量”人员指挥效通,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其中全区24个一级视频监控劝导站要每天上岗,上岗时间不低于8小时,其他劝导站每天上岗时间不低于6小时,在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以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特要结合实际调整延伸上勤时间。劝导站主要对8类“高风险车辆”做到“逢车必劝、逢劝必宣”,要让法行为车辆不过站,确保返乡回家旅客最后一公里的安全;六是要在春节前加强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实现隐患全部消零,对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农村山区公路,要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易积雪、团雾多发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七是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系统的使用与管理,镇街交安办要提前一周制定交安办、劝导队(站)勤务计划,规范录入信息系统中,确保使用率要达到100%,系统录入员每天要对系统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上路执法、全面劝导、领导上路、实地督导检查等措施加强春运期间农村道路的管控,落实春运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责任。
(十一)运输企业。
提前做好春运工作安排布置:一是节前要召开驾驶员培训教育动员会,层层动员部署,全面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二是召开公司春运工作布置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春运安全工作布置,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三是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不得发放春运合格证;全面清理驾驶员违法行为,对有违法未处理的驾驶员不得发放春运服务证,确保“合格的人、合格的车”投入春运;四是全面排查企业隐患,对通农客的道路要认真排查,有不能运行的路段禁止通行;五是加强GPS24小时值守和企业值班安排,并报相关部门;六是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留足备用车辆,让旅客能回得来、出得去,确保客运市场稳定;七是搞好安全教育,在春节期间要在客运场站、公交站台、企业所在地悬挂春运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春运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安监、交通、城管、旅游、教育等部门要以春运客流集中、路型高危、事故多发、团雾易发“四类路段”为重点,按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以路型高危、事故多发等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清零。要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45度夹角、3米以上高路堤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夜间客运车辆通行。
(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安、安监、交通、城管、旅游、教育等部门要重点针对“两客一危”重点驾驶人、学生出行群体、自驾返乡群体、乘坐包车返乡务工人员、农村群众 “五类群体”,通过电视播报或报纸刊发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交通、公安、教育、旅游、农业(农机)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重点针对以上“五类群体”,围绕四个阶段事故防控重点和违法特点,加强宣传提示。
(三)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发生大规模、长距离、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高速执法、交通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做好协调对接,制定联勤方案,密切协作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的封路措施报告辖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严禁客运车辆擅自绕行,需封闭省际入口的,要提前与相邻省市协商一致,并逐级上报。公安、交通、安监、气象等部门要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做到应急处突备勤人员、装备物资、情报信息、指挥调度“四个准备到位”,切实做到“一项一方案、一路一预案、一事一措施”,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稳妥应对。
(四)加强督导严格倒查问责。
区交安办将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核对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镇街(办事处)交安办、劝导队(站)提前排岗、履职作为、预警落实等进行动态巡查,节日期间区交安办将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联合成立“春运督导组”(附件1),对各单位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天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春运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巡警支队要按照“一案一追究”要求,依法开展深度调查,并对负有责任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区安监局要牵头按规定开展责任倒查,对失职失责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五)加强春运期间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请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相关部门于2月5日前将本单位春运方案报区交安办,每个阶段结束后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附件3)报区交安办;3月13日前汇总春运工作亮点及不足,形成春运总结材料报区交安办。
(联系人:黄小华、隆怡;联系电话:023-43732345,报送邮箱:1502555617@qq.com)。
附件: 1﹒2018年春节期间督导安排表
2﹒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督查表
3﹒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
附件1
大足区2018年春节期间督导安排表
时间 | 督导单位 | 督导片区 | 备注 |
2月15日(三十) | 组长单位:区公安局 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区交委、区交安办 | 龙岗、棠香、中敖、高坪、智凤、龙水、玉龙、宝顶 | |
2月16日(初一) | 组长单位:区安监局 成员单位:区交委、区公安局、区交安办 | 龙岗、棠香、中敖、高坪、智凤、龙水、玉龙、宝顶 | |
2月17日(初二) | 组长单位:区交委 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安办 | 中敖、高坪、智凤、玉龙、宝顶、石马、万古、雍溪 | |
2月18日(初三) | 组长单位:区公安局 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区交委、区交安办 | 拾万、国梁、石马、金山、回龙、中敖、高坪 | |
2月19日(初四) | 组长单位:区安监局 成员单位:区交委;区公安局、区交安办 | 铁山、三驱、宝兴、高升、龙岗、棠香、宝顶、智凤 | |
2月20日(初五) | 组长单位:区交委 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安办 | 龙岗、棠香、石马、万古、智凤、龙水、玉龙、高坪、中敖 | |
2月21日(初六) | 组长单位:区公安局 成员单位:区安监局、区交委、区交安办 | 高坪、中敖、珠溪、龙石、季家、宝兴、铁山、高升 | |
注:车辆由组长单位安排,每日督查简报由区交安办负责编辑,经领导审核后发送给区领导、部门及镇街主要领导。 |
附件2
2018年春运交通安全督查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阶段 | 督查 时间 | 督查内容 | 督查情况 | 分值 | 得分 |
回程阶段 | 2月1日 至2月14日 | 春运动员部署情况 | 5 | ||
是否制定春运方案 | 5 | ||||
是否制定春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0 | ||||
春运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 20 | ||||
是否开展劝导员培训 | 20 | ||||
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 10 | ||||
提前一周制定次周交安办勤务计划 | 10 | ||||
提前一周制定次周劝导队(站)勤务计划 | 10 | ||||
劝导员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 10 | ||||
节日阶段 | 2月15日 至2月21日 | 领导及值班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是否带队上路检查 | 10 | ||
执法人员上路执法情况 | 10 | ||||
辖区内的车辆守法率 | 20 | ||||
辖区内的交通秩序情况 | 50 | ||||
已排查的隐患整改情况 | 10 | ||||
返程阶段 | 2月22日 至3月12日 | 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情况 | 40 | ||
辖区内的车辆守法率 | 30 | ||||
信息上报情况 | 30 | ||||
合计 | 各阶段总分为100分 |
说明: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督查组成员签字:
附件3
2018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月 日
投入执法力量 (人次) | 出动执法车辆 (辆次) | 启动执法站(个) | 设置临时执勤点 (个) | 检查长途客车(辆) |
检查客运包车(辆) | 卸客转运(人) | 检查危化品车(辆) | 启动劝导站(个) | 发动劝导员(人次) |
劝导面包车超员(起) | 劝导货车违法 载人(起) | 劝导酒后驾驶 (起) | 深入运输企业(个) | 排查安全隐患(处) |
排查隐患车辆(辆) | 清理驾驶人记分(人) | 建议调整营运驾驶人(人) | 增设警示标志 (个) | 启动交通应急预案(次) |
采取执法车带道措施(次) | 应急疏导、分流车辆(辆) | 通过广播、电视开展安全宣传(次)
| 发送宣传提示短信(条) | 发放宣传材料(份) |
设置宣传提示牌(块) | 开展便民服务(次) | 积极救助群众 (人、次) | 督导检查(次) | 发现问题(个)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按春运四个阶段分别填报数据,对不涉及本单位的数据填“无”。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