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17-00427 | 发布机构: | 龙水镇 |
发文日期:: | 2017-01-20 | 主题分类: | 镇街文件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龙水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水府发〔2017〕3号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龙水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府办《关于印发大足区2017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区社会安全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水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小龙
副组长:邹航
成 员:唐均福、胡中奎、李伟、段成绪、潘昭、于万强、陈四军、向燕清、刘安键、蒋涛、刘华桥、雷光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胡中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明友、陈光淑、蒋昌龙、穆宏秀、杨仁华、谢 卓为办公室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