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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5889171935/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5889171935/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有效性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经开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规划的编制、调整工作;

2、负责组织经开区内土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协助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完善报批工作;

3、协助区国土局负责经开区内土地收购工作;

4、协助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政策宣传工作;

5、负责经开区内统建房、定向购买商品房房源的统筹管理工作;

6、负责统建房、定向购买商品房后续相关手续的完善及后期物业管理、协调工作;

7、负责经开区范围内存量安置住房及其周边配套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与各金融机构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管理、运作好土地开发储备资金。

9、负责从事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二级开发业务等工作;

10、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经开区土地开发中心设有5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规划用地科、土地开发科、住房保障管理科。土地开发中心人员构成:事业编数15名,现在岗人数14名,临聘人数1名(专职驾驶员),计提公用人数1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4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664.23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化解隐性债务资金等减少19664.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4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664.23万元,主要是化解隐性债务项目支出减少19664.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3.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68万元,比2023年增加3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万元,比2023年增加14.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调入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78.68万元,比2023年增加363.83万元,主要原因是还建房安置大修金等增加,主要用于发展经开区内土地开发和周边设施管理、还建房大修金交纳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8万元,比2023年减少20042.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化解隐性债务资金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4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比2023年减少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8.6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梁朝民,联系方式:43330011)


附件下载:

部门预算公开表(土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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