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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5889171935/2026-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含通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成文日期 ] 2026-07-29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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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含通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成文日期 ] 2026-07-29
[ 有效性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中国汽研智能网联汽车综合试验基地二期项目促进汽车行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提案》(第243号)收悉。经与经开区投资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项目统筹调度

已将中国汽研智能网联汽车综合试验基地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列为全区头号重点招商产业项目,纳入区级重大产业项目专项调度台账。区委、区政府及经开区主要领导多次牵头召开专题推进会,逐一梳理项目推进堵点难点,细化攻坚举措、厘清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全面凝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攻坚合力。同时积极向上对接,目前项目已成功纳入2026年重庆市重点项目清单,全力争取市级政策、资金、用地等各类要素倾斜扶持。

二、深化政企精准对接

建立多层次政企沟通对接机制,持续加强与中国汽研及属地运营团队对接联络。今年以来,通过高层会晤、业务会商、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对接十余次,围绕项目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业态打造、产业协同等重点内容深入磋商,统筹推动项目规划布局与区域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深度融合、一体统筹,不断夯实政企合作基础,凝聚共同发展合力。

三、加快合作协议落地

经过多轮合作洽谈,目前已拟定《中国汽研大足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二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协议文本已完成区级内部上会研讨、多方意见征集,目前正结合双方合作诉求、区域产业规划及招商政策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运营模式、权责划分等核心条款,项目招商洽谈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6月前签订项目正式投资协议。

四、抓实要素服务保障

坚持项目为王、服务为先,全方位落实项目落地保障工作。用地保障上,提前推进项目规划区域征地拆迁、群众安置及地面附着物清理工作,核心建设区域征拆工作基本完成,可实现净地交付。手续保障上,同步推进项目详细规划编制、用地报批、规划审批等工作,并联开展环评、能评等各项审批流程,开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专人全程代办服务,持续压缩办理时限,高效扫清项目开工建设前置障碍。

五、赋能产业集群发展

二期项目将重点布局智能网联全等级自动驾驶测试、新能源汽车工况试验、整车与零部件技术研发、车辆性能标定、智能驾驶算法调试、科创成果转化等核心业态,实现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检测场景全覆盖,打造行业标杆试验测试基地。经开区将紧扣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万亿级产业集群建设目标,充分发挥项目平台技术优势,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集聚整车、核心零部件、车载智能系统、汽车软件及研发机构等上下游优质资源,持续延链补链强链,壮大区域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体量,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网联化、高端化升级,全力打造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服务高地。

下一步,我局将紧盯协议正式签约、用地获批、规划落地、开工建设四大关键节点,持续强化统筹调度、优化政务服务、夯实要素支撑,不断深化与中国汽研全方位战略合作,积极整合社会资本与优质产业资源,全力推动二期项目早签约、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持续推动汽车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此答复函已经     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2026526

(联系人:杨启伟,联系电话:18996139987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经开区办公室。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2026526日印发

政协大足区委员会第(三)届(五)次

会议提案答复函回执

承办单位

提案编号

提案者

承办单位

243

陈凤

双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委员填写

承办单位征求意见的方式

走访

约谈

电话

其他

答复函内容的针对性

较强

对提案办理的意见

满意

基本满意

理解

不满意

我于日收到(单位)对区政协次会议第号提案答复函。现就该答复函及提案办理情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可另附纸张):

委员签名:

联系电话:

说明:1.请承办单位和委员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

2.请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指标选择合适选项并划“√”

3.委员反馈回执是履行职责的法定义务。请委员在收到答复函后10个工作日之内反馈到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收到回执后,应抄送区政协提案委1份;并按党群、行政分类抄    送区委办公室或区政府办公室1份。


文件下载:

双桥经开经发函〔2026〕16号 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4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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