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送达公告
经查,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4年10月9日前在双桥经开区实施了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行为。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以下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于2024年10月21日前到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执法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暂停其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通讯工具号码使用所需费用将由通讯工具号码使用者自行承担。通讯工具号码如下:
191****7165、159****7252、157****0575、131****9789、180****2682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执法大队
联系地址:大足区通桥街道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43336595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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