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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588916377K/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财政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成文日期 ] 2024-03-08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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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财政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成文日期 ] 2024-03-08
[ 有效性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双桥经开区范围内房屋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具体工作。

1.贯彻执行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认真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

2.承担经开区范围内征收项目的调查摸底,拟订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并实施。

3.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经开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统筹、审核、分配、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经开区范围内住用房屋安全、公共维修基金归集、使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5.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经开区范围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房地产交易矛盾纠纷,承担经开区范围内房地产交易信息统计汇总、房地产销售市场形势分析。贯彻落实国家房屋面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经开区范围内房屋面积登记核查、数据分析、矛盾纠纷调查处理。

7.协助有关部门发布房屋管理信息等事务性工作。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

8.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经开区范围内物业监督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物业企业资格审查备案的事务性工作。

9.完成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房屋管理中心委托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3.9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3.9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3.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9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4万元,比2023年减少15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4万元,比2023年减少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理性节俭的原则压缩了基本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万元等,主要是2024年该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在机关本级。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房屋管理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房屋管理中心2024年无使用“三公”经费的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重庆市双桥经开区房屋管理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新星,联系方式:023-43336162)


附件下载: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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