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从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30;14:30—18: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从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9号企业服务中心9、10、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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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市政管理、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拟订开发区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拟定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负责开发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负责开发区测绘管理工作。
(四)承担实施开发区城乡规划的责任。依法核发划拨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依法核发开发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开发区内城市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编制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
(六)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
(七)负责开发区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管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
(八)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和建筑活动的管理。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合同、工程保险、工程担保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负责依法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技术认定;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拟订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开发区市容环境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
(十二)承担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开发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开发区旅游开发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培育、规范开发区建设投资市场。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园林、人防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和使用;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他建设资金的使用。
(十六)负责开发区城建档案的归档与管理;承担开发区建设系统培训工作;开展建设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督查等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法制工作,为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统筹机关党建、群团、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规划科
配合拟订编制和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划拨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依法核发开发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开发区内城市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设管理科
负责开发区内建筑市场和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区内建筑行业资质管理;负责开发区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管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开发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合同、工程保险、工程担保;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的技术认定和节能审查、能效测评等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拟订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开发管理科
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开发区内旅游开发管理工作。
(五)质量安全监督科
承担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组织拟订城市建设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负责开发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负责依法查处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及人员资格培训
(六)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科
负责经开区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负责经开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拟订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热力、燃气、环卫、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市政管理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负责控制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和挖掘并审批办理施工许可证;负责开发区户外灯饰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开发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审查限额以上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园林绿地比例和布局),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拟订绿化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集中绿化建设费收缴管理办法;审查和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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